全院各系: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学校将于近期评选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现将我院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信息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二、各项奖学金奖励名额、奖励金额
奖学金名称 |
奖励名额 |
奖励金额 |
备注 |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
23 |
8000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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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
55 |
5000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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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优秀奖学金 |
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137 |
1000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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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优秀二等奖学金275 |
500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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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奖学金275 |
500元/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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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级各专业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除国家奖学金外,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5.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参评学年内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6.思想政治与纪律意识得分不少于8分(计算规则详情见附件三《厦门大学信息学院关于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2020-2)》)
(二)具体条件
申请各项奖学金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按不同奖学金类别满足以下相应具体条件。
1.国家奖学金
(1)上学年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
(2)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具体标准见附件三《厦门大学信息学院关于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上学年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当年度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具体要求见《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厦门大学信息学院关于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四、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2.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3.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之间: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获得2020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可参评本次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本次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仍可参评2021年校庆期间奖学金。
4.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之间: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其他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五、奖学金院内评选程序
1.本次奖学金由学生自愿申请报名。
2.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各系团总支收集学生的申报材料,提交学院学生会学术就业部,学院学生会学术就业部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奖学金评定办法,对学生的奖学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计分排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奖学金评定办法,对申报者的得分情况进行复核,并根据各项奖学金的名额,等额确定各奖项的推荐名单,并于学院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
4.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各系团总支收集学生的申报材料,并在辅导员的指导下,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奖学金评定办法,以及各项奖学金的名额分配,等额确定各奖项的推荐名单,上报学生会学术就业部汇总,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并于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奖学金评奖委员会。
六、评选材料报送
(一)个人材料提交
1.材料提交时间:
参评国奖、国励、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请于10月5日12:00前提交到本班学习委员处。学习委员汇总后于10月5日15:00前提交给各系团总支。
2.需提交材料清单:
(1)纸质版材料:
参与评选本次国奖、国励、本科生优秀奖学金的同学,请将所有纸质版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并在左上角装订。
·《厦门大学信息学院本科生学生综合能力表现评定表》(内容可打印,但最后签名需手写)
·相关证明材料(证书请交复印件,不收原件,请将证明材料装订至评定表后,按照综合能力表现评定表中填写的顺序依次装订)
·班级民主评议表(仅参评国奖国励者需提交)
(2)电子版材料:参与评选本次奖学金的同学,请将所有电子版材料按要求命名并打包发送本班学习委员,由学习委员进行汇总。
·《厦门大学信息学院本科生学生综合能力表现评定表》
(命名方式:姓名综合能力表现评定表)
·《厦门大学信息学院学生综合能力表现评定汇总表》:命名为“姓名综合能力表现汇总表”(其中申请奖项一栏必须填写清楚所申奖项为国奖,国励或七项,可多选)
(二)各系团总支材料汇总提交
各系团总支对本系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并于10月5日20:00前将各年级各专业的纸质版材料提交到学生会学术就业部,电子版材料发至:。
(三)各班民主评议材料提交
各班学委组织本班对申请国奖、国励的同学班级民主评议,并于10月6日15:00前将《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交给各系学术部。各系收齐后,于10月6日20:00前将本系的民主评议材料提交给学生会学术就业部。
七、注意事项
1.为不影响整个学院评奖进度,请各位同学、各班学习委员、各系团总支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2.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所有评奖资格。
3.本次评奖过程中,所有专业均采用《厦门大学信息学院关于本科生各类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进行评选。
4.具体成绩排名维度详见附件五《1920学年成绩排名(不含校选)》。
5.具体材料提交规范请仔细阅读附件六《信息学院评奖评优加分证明材料提交规范》。
6. 如有疑问,以下为学院学生会联系人及pg电子模拟器网站入口的联系方式:
·计算机科学、网络空间安全系请联系叶薛华,电话:15263606175
·通信工程、人工智能系请联系赵露丹,电话:17704670025
·软件工程、数字媒体与技术系请联系王文飞,电话:15239997168
email:
7.学院联系人:蔡胜男老师,电话:18959211653,csn@xmu.edu.cn
8.上一年度志愿工时时长详见附件七,若对工时时长有异议的同学,请填写学委发于班群中的在线表格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进行申诉。
信息学院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