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梦圆30年——庆祝改革开放
30周年”文艺作品征文比赛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从此,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祖国大江南北,中华民族走上了伟大复兴的新征途。风雨兼程,一路高歌,2008年我们迎来了改革开放30周年。30年来,厦门大学师生始终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同全国人民一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开拓进取、团结奋进,谱写了一曲曲壮丽的奋斗乐章,创造了一个个不平凡的业绩。今天,厦门大学正在向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昂首迈进。
我们相信,30年里,厦大人的生活里一定充满了很多故事。也许,您亲历了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也许,您见证了30年来中国和厦大的巨大发展;也许,您成长于改革开放的伟大时代;也许您只是有感于这个时代……无论怎样,只要这30年对您有所触动,就请您拿起手中的笔,将您的故事、您的感悟、情怀和心路历程告诉我们吧。
一、征文对象:厦门大学全体在校师生员工及广大校友
二、征稿要求:体裁不限,1500字以内(诗歌不超过20行)。作品要求主题突出,情感真挚,文笔生动,思想性和艺术性俱佳。
三、奖项设置:征文拟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对获奖征文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同时,将择优在《厦门大学报》副刊版选登部分征文。
四、征文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11月1日。
五、投稿方式:
(1)电子稿件请发送email至(《厦门大学报》副刊稿箱);
(2)纸质稿件请径送校报信箱(群贤校门学校信报收发室内)或通过邮局邮寄至厦门大学颂恩楼15层校报编辑部(邮编:361005)
注:来稿请务必注明“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文艺作品征文”字样及pg电子模拟器网站入口的联系方式。
校党委宣传部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举办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
影像比赛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三十载风雨征程,三十载如歌岁月,改革开放之路开创了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新篇章,开启了厦门大学自强不息科学发展的时代新征程。为隆重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全面生动地展示改革开放为国家为我校带来的辉煌成就和深刻影响,特举办厦门大学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影像比赛,现开始面向全校范围内征集作品。
大赛分为摄影和dv大赛两类。
一、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08年11月1日。
二、征稿范围:
全体厦大师生员工和校友均可选送作品。
三、作品征集要求:
(一)摄影大赛:
1.内容要求:(1)反映30年来我校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各领域发生的深刻变化;(2)改革开放30年中发生在我校的历史事件、并对我校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3)反映厦大师生员工30年变迁;(4)1978年和2008年时期厦大师生员工精神面貌、工作状态、生活方式等前后对比。
2.规格要求:(1)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规格6cm—10cm,dpi300(组照4-6幅);(2)所有投稿照片请自行扫描刻成光盘,并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作品名称、内容、拍摄时间和地点(历史照片规格可适当放宽条件);(3)参赛作品要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真实、生动、感人,主题突出,不得经过后期处理。
(二)dv作品征集大赛:
1.内容要求:围绕主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
2.形式要求:不限形式,可以是纪录片、专题片、影视剧、小品、mv、动画、广告等各种形式;
3.时间长度:纪录片、专题片、影视剧等作品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小品、mv等作品一般不超过10分钟;动画、广告等作品一般不超过2分钟;
4.作品投稿格式:光盘(dvd、mpeg),录像带(dv、betasp、dvcam、dvcpro)(注:请投稿者自己留底,投稿作品不再返还)。
四、作品评选:
(一)摄影大赛:
大赛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优秀作品将择优在《厦门大学报》上选登,一经采用,均付稿费。
(二)dv作品征集大赛:
大赛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并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优秀作品还将在厦门大学电视台和校园网上展播,并向省市及中央等电视媒体推荐播出,符合要求的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举办的优秀作品评选活动。
五、投稿方式:
(一)摄影大赛:
请将参赛光盘邮寄或送至厦门大学党委宣传部(颂恩楼15层)。寄送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厦门大学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摄影大赛”字样。
联系人:潘万华,联系电话:13806089505;
陈 浪,联系电话:0592-2182209。
(二)dv作品征集大赛:
请将参赛作品邮寄或送至厦门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颂恩楼16层)。
联系人:楼红英,联系电话:2186216;
李 舟,联系电话:2186927。
校党委宣传部
校 工 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九日